湖南全面加强小散工程安全监管,筑牢城乡安全防线
家门口的装修、街边小店施工,这些看似不起眼的小散工程,正成为城市安全的隐形地雷。
遍布城乡的小散工程,虽投资小、规模小,却因数量庞大、监管薄弱,一直是安全生产事故的高发区。为防范“小施工、大事故”,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25年6月正式印发《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小散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并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该办法首次系统性地明确了小散工程的定义、各方责任和监管机制,填补了湖南省小散工程监管空白。
01 小散不小:定义与监管范围
小散工程,指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
也包括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等活动。
这些工程依法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但并不意味着它们可以脱离安全监管。
小散工程覆盖面极广,主要包括10类建设活动:
限额以下的各类房屋建筑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活动;
限额以下的公共建筑、商铺、办公楼、厂房、工业建筑等非住宅类房屋装饰装修;
限额以下的城镇既有建筑外立面装饰装修或改造;
限额以下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土建施工;
限额以下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限额以下的冷库工程土建施工;
限额以下的城镇燃气、给排水等市政管网工程土建施工;
限额以下的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充电设施土建施工;
城镇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
其他按规定纳入小散工程予以安全生产监管的建设活动。
02 重点监管:六大高风险情形
并非所有小散工程都面临同等风险。《办法》明确六大重点监管情形,对这些高风险场景实施更严格的管控:
在设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内(含地下室)施工且涉及动火作业的小散工程;
需要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小散工程;
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改变房屋用途用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小散工程;
含开挖深度3米以上基坑(沟槽)或冷库工程土建施工等危险性较大施工内容的小散工程;
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小散工程;
其他按规定应当纳入重点监管的小散工程。
对上述重点监管工程,要求必须制定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现场至少配备1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03 责任明晰:构建全链条责任体系
《办法》构建了清晰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建设单位(包括组织建设的单位或个人)需履行8项核心责任:
开工前按本办法规定进行安全生产信息登记;
与施工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义务;
履行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职责,督促施工单位严格依法施工;
涉及挖掘作业的,依法提供或协调有关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资料;
保障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相关费用;
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应当在施工前委托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不得将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肢解为若干小散工程;
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职责。
施工单位则需严格落实10项要求,包括:
施工前识别危险源并制定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安全生产经费投入;
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涉及特种作业的,相关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涉及动火作业的,按有关规定履行动火作业审批手续;
涉及高处作业的,严格落实安全防护设施到位,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安全带、安全帽;
严格落实对地铁隧道、燃气管道等影响公共安全的设施的安全保护措施。
04 信息登记:创新监管方式
《办法》创新性地推出 “告知性登记”制度,要求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向乡镇(街道)或其委托的村(居)、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安全生产信息登记。
登记信息主要包括工程地点、工程规模、主要施工内容、计划工期、责任主体及安全管理人员信息等。
特别明确,信息登记为告知性登记,仅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依据,不作为确认相关工程建设活动合法性的依据,不视为对违法建设施工的许可。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依托项目动态监管平台统筹建立全省小散工程安全生产信息登记管理系统,推动小散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化。
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在施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按信息登记指引有关要求告知乡镇(街道)完工情况,落实销号闭环管理。
05 住宅装修:特别规定与要求
针对最为常见的城镇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办法》有专门规定:
装修人(住宅业主或使用人)组织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应当履行建设单位相关主体责任;
装修人或其委托的装饰装修企业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落实施工单位相关主体责任;
开工前,装修人应当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向物业服务企业、房屋管理机构或乡镇(街道)进行申报登记;
严禁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物业服务企业发现违规装修应及时制止并报告。
06 监管执法:三级联动与公众参与
小散工程监管实行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监管机制:
市州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指导本地区小散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可制定实施细则;
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每年对辖区小散工程安全管理按信息登记5%比例开展随机抽查,集中抽查不少于两次;
乡镇(街道) 具体实施小散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展安全巡查,对未登记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小散工程,可采取挂牌警示、函告执法部门等措施。
为强化社会监督,《办法》还鼓励公众通过“12345”、“12350”等渠道举报安全隐患,对造成严重后果的非法违法行为进行严处。
07 后续举措:进一步加强监管
《办法》实施后,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11月2日进一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建领域小散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全面强化小散工程安全监管。
《通知》强调要把推动小散工程安全生产信息登记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建立小散工程信息登记台账,并重点对既有建筑装饰装修、涉及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小散工程开展安全检查。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结合季度督查、明查暗访,对各市州小散工程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推进滞后、敷衍塞责、流于形式的地区,将予以警示约谈、全省通报。
小散工程安全监管的效果已经显现。湖南省初步构建起“源头登记、过程管控、末端销号”的全流程管理模式。
县区住建部门每年按5%比例对辖区小散工程开展随机抽查,省住建厅则通过季度督查和明查暗访确保政策落地。
从无序到有序,从被动应对到主动防控,湖南小散工程安全管理转变的不只是方法,更是理念。
小散工程虽小,却关系千家万户的安全。当每一项小工程都被纳入监管视野,当每一个施工环节都有标准可循,城市安全的基石才更加稳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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