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周法观58:短信通知成功,到场却被拒载…南航“变卦”依的是哪条规定?

[复制链接]
xinwen.mobi 发表于 2024-2-11 02:48: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南航短信通知乘客行程成功但最终被拒载的情况,这通常涉及航空公司的运输合同以及相关的消费者保护法规。在中国,航空运输合同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航空公司在航班起飞前应当及时向旅客提供有关航班变动的情况。如果航空公司未能履行通知义务,导致旅客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也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如果经营者违反约定,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按照约定履行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南航在没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拒绝承运已通过短信通知确认的乘客,可能违反了上述法律条款。乘客可以要求南航解释拒载的具体原因,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赔偿或履行合同。如果协商不成,乘客可以向民航管理部门投诉或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QQ|周边二手车|手机版|标签|新闻魔笔科技XinWen.MoBi - 海量语音新闻! ( 粤ICP备2024355322号-1|粤公网安备44090202001230号 )

GMT+8, 2025-12-17 13:35 , Processed in 0.090591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