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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要求教师上街执勤!教育部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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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wen.mobi 发表于 2025-11-12 05:32: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不得要求教师上街执勤!教育部为中小学教师减负出台八项措施
巡河护林、上街执勤、创城庆典、汇演展览……这些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务曾让许多中小学教师不堪重负,如今终于被明令禁止。

近日,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若干措施的通知》,针对长期以来困扰中小学教师的非教育教学负担过重问题,提出八个方面的具体措施。

这份通知直面教师负担的结构性矛盾和深层次问题,为教师创设潜心教书、静心育人的良好环境,让教师回归教育教学主业。

01 减负背景:教师负担过重问题亟待解决
中小学教师负担过重一直是教育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各种督查检查评比考核、社会事务进校园、各类数据填报等形式主义事务,占用了教师大量时间和精力。

许多教师不得不应付巡河护林、上街执勤、创城庆典等非教育教学任务,严重影响了正常教育教学工作。

为破解这一难题,教育部经过深入研究,制定了针对性的减负措施,旨在系统性解决教师负担过重问题,维护教师职业尊严和合法权益。

02 八大举措:全面规范非教学事务管理
通知从严格规范发文审核、清单管理督查检查、优化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制度、严控借调借用教师、精简数据填报、完善课后服务保障、健全监测核查及强化部门工作协同等方面提出了八条具体措施。

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是减负的重要一环。通知要求,规范涉校涉师督查检查评比考核清单管理,严格执行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年度清单管理制度,每年年初报教育部备案,未纳入清单的事项一律不得开展。

通知还规定,不得随意设置创建示范、“一票否决”和签订责任状等事项,严禁以调研、评估、指导、监测等名义变相开展督查检查考核。

03 社会事务进校园:设立严格边界
针对各类“进校园”活动多、教师被组织参加非教学相关社会事务的问题,通知提出了明确的量化管理措施。

省级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总量一般控制在10项以内,未列入名单事项原则上不得入校,每所学校每学期各类进校园活动不超过6次。

通知明确,严禁强制要求师生参与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得要求教师承担巡河护林、上街执勤、创城庆典、汇演展览等非教育教学任务。

严禁以打卡留痕、填报总结等方式验收活动,不得将参与情况与教师考核评优挂钩。

04 教师借调与值班:保障教师本职工作
针对中小学教师被随意借调的问题,通知规定了严格的借调管理程序。上级机关、单位原则上不得借调中小学教师,不得以工作专班、跟班学习、交流锻炼等名义变相借调。

确因工作需要的,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情况下,应当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并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借调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延长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并应当提前征得派出学校和本人同意。

同时,通知还规定,法定节假日、周末、寒暑假等无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不安排专任教师值班值守。

05 数据填报与课后服务:减轻形式主义负担
针对各类数据填报和应用程序使用带来的负担,通知要求精简数据填报与应用程序使用。

应用程序不得设置打卡签到、积分排名、统计在线时长等强制性功能,非必要不得强制要求教师上传工作照片、视频和轨迹等。

关于课后服务,通知健全了教师课后服务保障机制。课后服务应当安排在上课日及完成国家规定课程和学校教学计划之后,结束时间应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做好衔接,严禁随意扩大范围。

各地各校应保障教师课后服务合理待遇,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不得将课后服务情况与教师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硬性挂钩。

06 保障机制:确保减负措施落地见效
为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教育部建立了“问题监测—立体监督—部门协同”联动落实工作机制,将减负纳入督导评估、责任督学及网络巡查范围,设立监测点和监测员队伍,并鼓励第三方参与。

通知要求,推动发挥各地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对教师减负工作的统筹协调作用,将教师减负治理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重点工作统筹推进。

要强化监督指导,对执行不力、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进行约谈通报,严肃追责问责。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让教师回归教书育人的主业,不仅关乎教师个体的职业幸福感和尊严,更关乎亿万学生的成长和国家的未来。

这些措施能否真正落地,取决于持续的监督和执行力度。只有社会各方共同努力,才能为教师营造一个宁静、专注的教学环境,最终让我们的孩子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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